1.一种炮眼封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炮眼内阻尼装置和炮眼外阻尼装置;
所述炮眼内阻尼装置可拆卸安装于炮眼(1)内,用于对炮眼(1)内的爆炸能量进行阻尼和卸压;
所述炮眼外阻尼装置可拆卸安装于炮眼(1)外,用于防止炮眼内阻尼装置和爆炸能量冲出炮眼(1)外;
所述炮眼内阻尼装置包括聚能管(2)、水沙袋(5)和炮眼阻尼器(604);
所述炮眼外阻尼装置包括炮眼封孔器(608)和单体柱(60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炮眼封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沙袋(5)包括外包装袋(501)、细沙子(502)和水(503),细沙子(502)和水(503)装入外包装袋(501)中;
所述外包装袋(501)由高弹塑料膜加工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炮眼封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包装袋(501)所用高弹塑料膜的厚度≥1mm,直径为40mm,长度为350mm;
装入水(503)与细沙子(502)的体积比为1:0.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炮眼封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炮眼阻尼器(604)包括阻尼棒(601)和阻尼帽(602),阻尼帽(602)设有引线孔(60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炮眼封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炮眼封孔器(608)包括阻尼垫块(606)和封孔盘(607);
利用所述单体柱(609)将炮眼封孔器(608)顶在炮眼(1)的孔口,从外部将炮眼(1)封堵。
6.一种炮眼封堵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炮眼封堵装置对炮眼进行封堵,所述炮眼封堵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步骤S101:制作水沙袋(5),并根据需要将水沙袋(5)分段装入炮眼中对炮眼(1)进行初次封堵;
步骤S102:利用炮眼阻尼器(604)对完成初次封堵的炮眼(1)进行第二次封堵;
步骤S103:利用炮眼封孔器(608)和单体柱(609)从炮眼(1)的外部对炮眼(1)进行第三次封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炮眼封堵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01中,位于炮眼最里端的水沙袋(5)与炸药(3)之间不直接接触,留设空气柱(605)。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炮眼封堵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02中,在引线孔(603)穿好牵引线后,将阻尼棒(601)和阻尼帽(602)组装,再将炮眼阻尼器(604)整体插入炮眼(1)中;
步骤S103为:安装好炮眼阻尼器(604)以后,以炮眼(1)为中心,紧贴顶板岩面铺设炮眼封孔器(608),使阻尼垫块(606)完全覆盖炮眼(1);
铺设完炮眼封孔器(608)后,采用单体柱(609)将炮眼封孔器(608)顶实。
9.一种爆破预裂切顶效果的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权利要求6至8所述的炮眼封堵方法对炮眼(1)进行封堵;
放炮后每隔20-30米挑选一个炮眼(1)作为检测炮眼,依次拆除安装于检测炮眼的炮眼外阻尼装置、炮眼内阻尼装置;
采用钻孔窥视仪对沿空留巷预裂爆破切顶效果进行检测。
10.一种切顶留巷协同锚护结构的建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S1:在巷内直接顶板与工作面顶板之间进行定向爆破预裂,切断直接顶板与工作面顶板之间的力学联系;利用权利要求9所述的爆破预裂切顶效果的检测方法对沿空留巷预裂爆破切顶效果进行检测;
步骤S2:在爆破预裂后的巷内直接顶板与邻近采空区顶板建造由巷内协同锚固结构(11)和巷旁协同支护结构(12)组成的切顶留巷锚护结构;
步骤S3:在完成挡矸支护体(16)的施工后,在挡矸支护体的外侧同步建造留巷密闭结构,系统完成切顶留巷协同锚护结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