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佩戴装置,包括一基座,所述基座上设有第一连接器,以及
通讯终端本体,在所述通讯终端本体的一表面上且与所述基座相对应的位置设有第二连接器,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和所述佩戴装置通过所述第一连接器和所述第二连接器可拆卸式连接;
其中,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具有竹节结构以使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可弯折,所述竹节结构的相邻的两个竹节通过一连接部连接,所述连接部设于所述竹节背离所述通讯终端本体的一侧;
在所述通讯终端本体中且沿所述通讯终端本体的可弯折轨迹方向设置有一卷曲装置,所述卷曲装置用于当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受力时,所述通讯终端本体通过所述卷曲装置沿所述通讯终端本体的可弯折轨迹方向贴合在所述佩戴装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处于平铺状态时,相邻的两个所述竹节之间具有一缝隙,所述缝隙的宽度朝所述连接部方向逐渐增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处于弯折状态时,相邻的两个所述竹节相互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竹节呈凹字形,所述竹节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卡位部和第二卡位部;
凹槽,设于所述第一卡位部和所述第二卡位部之间,所述凹槽的深度从所述第一卡位部至所述第二卡位部方向逐渐加深。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部、第二部以及第三部,其中所述第一部的一侧面与所述凹槽的底面相对应,所述第二部固定连接至所述第二卡位部的一表面,所述第三部的一表面抵接至所述第一卡位部的一端,所述第三部的相对另一表面承载于所述第一部的所述侧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终端本体还包括柔性面板,所述柔性面板贴附于所述竹节结构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终端本体设有实体按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终端本体的两端连接至所述佩戴装置的第一连接区域和第二连接区域,所述第一连接区域和所述第二连接区域设于所述基座的两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侧面设有一按钮,用于控制所述通讯终端本体和所述佩戴装置的分离。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腕表式通讯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佩戴装置为软带或硬质的镯式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