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燃气阻断灭火防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三通(1),所述三通(1)包括与燃气进气管道接通的第一接口(1a),与燃气用具连通的第二接口(1b)和与灭火器连通的第三接口(1c),所述第一接口(1a)和第三接口(1c)所在管道内设有活动的止逆头(2),所述第一接口(1a)与第三接口(1c)之间对直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阻断灭火防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口(1a)处设有第一接头(3)、第二接口(1b)处设有第二接头(5),第三接口(1c)处设有第三接头(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气阻断灭火防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逆头(2)靠近第三接头(4)的一侧为凹面(2b),靠近第一接头(3)的一侧为凸面(2a)。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燃气阻断灭火防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头(3)靠近止逆头的一侧设置为与止逆头凸面适配的内凹结构(3a)。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燃气阻断灭火防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面为半球结构;所述内凹结构(3a)为能够与半球结构贴紧的内凹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燃气阻断灭火防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逆头(2)的直径与第一接头(3)和第三接头(4)所在管道的内径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