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的后表面内嵌有保护盖(6),所述保护盖(6)的底部对应于主体(1)的后表面开设有电池放置槽(15),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6)的一端通过转轴连接有限位块(13),所述电池放置槽(15)的内壁一侧开设有与限位块(13)相适配的限位槽(14),所述保护盖(6)的另一端开设有连接槽(16),且连接槽(16)的内部通过横杆贯穿连接有限位卡块(18),所述横杆表面套接有扭簧,所述电池放置槽(15)的内壁另一侧开设有活动槽(17),所述限位卡块(18)与活动槽(17)卡合连接,所述保护盖(6)的表面开设有卡槽(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表面设置有固定块(8),所述固定块(8)的端部固定有金属板(9),且固定块(8)的两端对称固定有凸块(10),所述固定块(8)的表面设置有防护罩(5),所述防护罩(5)的内壁开设有与凸块(10)相适配的凹块(11),所述凹块(11)的端部内壁固定有橡胶块(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块(10)的表面与凹块(11)的内壁呈贴合状态,所述防护罩(5)为塑料材质构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5)的横截面呈圆形结构,所述主体(1)为金属材质构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6)的横截面呈长方形结构,所述电池放置槽(15)的内壁一侧固定有弹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放置槽(15)的内壁另一侧固定有卡块,所述主体(1)的两侧对称内嵌有金属扶手(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有防护机构的美白化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表面设置有操作区(2),且操作区(2)的表面设置有多个按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