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货架、移送装置及取货装置,其中:所述取货装置安装固定在所述移送装置上,且所述移送装置设于所述货架的取货口的前方;所述货架包括至少一层置物平台,所述置物平台具有至少一个用于放置待售商品的置物通道,且每一所述置物通道下方设有用于供所述取货装置插入并提取所述待售商品的取货通道;所述移送装置包括第一驱动构件和第二驱动构件,并通过所述第一驱动构件驱动带动所述取货装置沿平行于所述置物平台的方向移动、及通过所述第二驱动构件驱动带动所述取货装置沿垂直于所述置物平台的方向移动,使所述取货装置移载至对应取货通道的前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售卖系统还包括检测组件,所述检测组件包括第一传感器和用于识别所述置物通道上待售商品的信息的扫码枪,且所述扫码枪和第一传感器分别安装固定在所述取货装置朝向所述货架的一侧;
所述第一传感器在跟随所述取货装置沿垂直于所述置物平台的方向移动时,实时检测获取所述货架的置物平台的位置信息,且所述第一传感器在跟随所述取货装置沿平行于所述置物平台的方向移动时,实时检测获取所述货架的同一置物平台上的置物通道的位置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组件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取货装置朝向货架的一侧的第二传感器,且所述第二传感器与所述取货装置导电连接,并在所述移送装置驱动带动所述取货装置移载至所述取货通道的前方时,所述第二传感器检测获取所述取货装置与待提取的待售商品的距离,且所述取货装置根据所述距离插入到待提取的待售商品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构件和第二驱动构件垂直于所述货架的取货方向,且所述取货装置安装固定在所述第一驱动构件,所述第一驱动构件垂直连接固定到所述第二驱动构件,并通过所述第二驱动构件驱动所述第一驱动构件带动所述取货装置沿垂直于所述置物平台的方向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构件包括第一滑台、第一基座、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一同步带传动件,其中:所述第一驱动电机和第一同步带传动件安装在所述第一基座上,所述第一同步带传动件包括第一同步轮和第二同步轮、及分别套设固定到所述第一同步轮和第二同步轮上的第一同步带,且所述第一滑台连接在所述第一同步带上;并在所述第一驱动电机驱动所述第一同步带运动时,所述第一滑台带动所述取货装置做垂直于所述货架的取货方向的左右往复运动;
所述第二驱动构件包括第二滑台、第二基座、第二驱动电机和第二同步带传动件,其中:所述第二驱动电机和第二同步带传动件安装在所述第二基座上,所述第二同步带传动件包括第三同步轮和第四同步轮、及分别套设固定到所述第三同步轮和第四同步轮上的第二同步带,且所述第二滑台连接在所述第二同步带上;并在所述第二驱动电机驱动所述第二同步带运动时,所述第二滑台带动所述取货装置做垂直于所述货架的取货方向的上下往复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货装置包括底座、电驱动组件及安装在所述底座上的伸缩臂组件,所述伸缩臂组件包括第一级伸缩臂和第二级伸缩臂,且所述第二级伸缩臂安装在所述第一级伸缩臂上;其中:所述第一级伸缩臂包括第一滑动组件、第一传动组件以及第一伸缩臂板,所述第一伸缩臂板经由所述第一滑动组件安装于所述底座上,并在所述电驱动组件及第一传动组件的驱动下相对所述底座做直线运动;
所述第二级伸缩臂包括第二滑动组件、第二传动组件以及第二伸缩臂板,所述第二伸缩臂板经由所述第二滑动组件安装到所述第一伸缩臂板上,并在所述第一伸缩臂板以及第二传动组件的驱动下,相对所述第一伸缩臂板做同向的直线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驱动组件包括第三驱动电机以及由所述第三驱动电机驱动转动的驱动齿轮;
所述第一传动组件包括第一齿条,所述第一齿条固定于所述第一伸缩臂板并与所述驱动齿轮啮合,且所述第一伸缩臂板经所述第三驱动电机驱动所述第一齿条带动在平行于所述取货通道的方向上做直线运动;
所述第二传动组件包括第一主动齿轮、第一从动齿轮、第一皮带轮组、固定齿条以及第二齿条,所述固定齿条固设于所述底座上,且所述第二齿条固设于所述第二伸缩臂板上;所述第一主动齿轮、所述第一从动齿轮分别安装于所述第一伸缩臂板,且所述第一主动齿轮啮合在所述固定齿条上、所述第一从动齿轮啮合在所述第二齿条上;在所述第一伸缩臂板做直线运动时,所述第一主动齿轮在所述固定齿条作用下转动,所述第一从动齿轮经所述第一皮带轮组传动跟随所述第一主动齿轮转动,并驱动所述第二齿条带动所述第二伸缩臂板在平行于所述取货通道的方向上与所述第一伸缩臂板做同步且同向的直线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级伸缩臂上还连接有第三级伸缩臂,所述第三级伸缩臂包括第三滑动组件、第三传动组件以及第三伸缩臂板,所述第三伸缩臂板经由所述第三滑动组件安装到所述第二伸缩臂板上,并在所述第二伸缩臂板以及第三传动组件驱动下相对所述第二伸缩臂板做同向的直线运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货架包括垂直于取货方向设置的横梁构件以及多个用于承载待售商品的支架构件,其中:每一所述支架构件包括位于底部的卡扣结构和位于顶部的支撑部,所述横梁构件设有多个沿长度方向设置并与所述卡扣结构对应的卡扣位,且在所述多个支架构件分别以卡扣结构卡接到卡扣位的方式装配到所述横梁构件时,相邻的两个所述支架构件之间形成一条所述取货通道、相邻的两个所述支架构件的相向的支撑部构成一条所述置物通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售卖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置物平台由平行设置的第一横梁和第二横梁构成,且每一所述支架构件包括用于安装连接到所述第一横梁的第一固定件、用于安装连接到所述第二横梁的第二固定件以及三根用于构成所述支撑部的支撑杆,三根所述支撑杆的两端具有轴向上的卡孔,且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内侧分别具有三个呈品字型分布并与所述卡孔对应的凸块;三根所述支撑杆的两端分别通过所述卡孔卡接到所述凸块固定连接到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且位于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品字形的两侧的所述支撑杆分别构成所述支架构件的一个支撑部;
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顶部分别具有垂直于所述支撑杆的直杆和由所述直杆的中点垂直向上延伸的竖杆,且所述直杆的两个自由端、所述竖杆的自由端分别设有所述凸块;
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相同设置,且在所述支架构件装配到所述横梁构件时,所述直杆的两端到所述横梁构件的距离尺寸大于所述取货装置的高度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