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该拐杖包括主架、设置在主架顶部的扶手(1-1)、与主架铰接的两条伸缩杆、用于控制伸缩杆的绕线机构、用于驱动绕线机构的摇手机构以及设置在绕线机构与摇手机构之间的离合机构;所述绕线机构包括可转动地定位在主架中的绕线盘(1-13)、缠绕在绕线盘上并且分别连接伸缩杆的两条拉线(2)、设置在绕线盘转轴上用于张紧拉线的卷簧(1-14)、用于引导拉线的导轮组;所述摇手机构包括与连接盘(1-11)固定的摇柄以及可滑动地定位在摇柄末端的把手(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合机构包括可转动地定位在主架上的连接盘(1-11)、设置在主架内供连接盘轴向滑动的空腔(1-17)、设置在连接盘与绕线盘转轴之间的键槽结构、设置在连接盘内腔的弹簧(1-12);所述连接盘与绕线盘转轴同轴布置并且摇柄与连接盘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条伸缩杆对称布置在主架两侧;所述主架上设有横连杆(1-5),伸缩杆的顶端可转动地铰接在横连杆上,横连杆上设有限制伸缩杆转动角度的限位块(3-1),伸缩杆的底部设有脚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包括由内而外依次穿套的内杆(3-4)、中管(3-3)与外管(3-2)以及用于推动内杆与中管向外伸出的弹性元件;所述外管的顶端可转动地铰接在横连杆上,脚座固定在内杆的底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轮组包括设置在主架内的两个第一导轮(1-7)、分别设置在横连杆上的两个第二导轮(1-6)、分别设置在内杆底端的两个第三导轮(3-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线的一端缠绕在绕线盘上,拉线的另一端依次绕过第一导轮、第二导轮与第三导轮后与外管固定;所述两条拉线以相同方向缠绕在绕线盘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上设有平行于绕线盘转轴的滑槽(1-23),摇柄末端设有与滑槽配合的卡块(1-2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所述脚座包括脚座支架(4-4)以及分别设置在脚座支架上的滑轮(4-2)、刹车块(4-3)与卡扣;两脚座可通过卡扣锁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伸缩式辅助起身拐杖,其特征在于:主架上设置有供把手插入的定位孔(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