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包括:水平放置的团聚管道,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团聚管道的入口端和出口端分别设置有第一法兰和第二法兰,所述团聚管道的入口端通过所述第一法兰与待处理的烟气管道连接,待处理的烟气气流从所述团聚管道的入口端流入,所述团聚管道的出口端通过所述第二法兰与除尘器连接,处理后的烟气气流从所述团聚管道的出口端流出;
在所述团聚管道的顶部内壁上设置有向下的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的顶面与所述团聚管道的顶部内壁紧密贴合,所述第一凸起自上向下呈渐缩式延伸,所述第一凸起在所述团聚管道的纵切面上呈现为倒置等腰梯形,梯形的腰和下底的夹角为60°,所述第一凸起左右对称,所述第一凸起的左侧面正对着所述团聚管道的入口端,所述第一凸起的右侧面正对着所述团聚管道的出口端;
在所述第一凸起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一喷嘴和第二喷嘴,所述第一喷嘴位于所述第一凸起的左侧面与所述第一凸起的底面的相交线上,所述第一喷嘴的喷出口正对着烟气气流流入方向,所述第二喷嘴位于所述第一凸起的右侧面的中部,所述第二喷嘴的喷出口与烟气气流流出方向相同;
在所述第一凸起的内部还设有第一输送管道,在所述第一输送管道的底端和中间各设置有一段连接管,分别与所述第一喷嘴和第二喷嘴连接,所述第一输送管道的顶端贯穿所述团聚管道的顶部延伸至所述团聚管道的外部,并与第一液泵连接,所述第一液泵与所述第一储液室连接,所述第一储液室用于储存雾化的团聚促进剂;
在所述团聚管道的底部内壁上设置有向上的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的底面与所述团聚管道的底部内壁紧密贴合,所述第二凸起自下向上呈渐缩式延伸,所述第二凸起在所述团聚管道的纵切面上呈现为等腰梯形,梯形的腰和下底的夹角为60°,所述第二凸起左右对称,所述第二凸起的左侧面正对着所述团聚管道的入口端,所述第二凸起的右侧面正对着所述团聚管道的出口端;
在所述第二凸起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三喷嘴和第四喷嘴,所述第三喷嘴位于所述第二凸起的左侧面与所述第二凸起的顶面的相交线上,所述第三喷嘴的喷出口正对着烟气气流流入方向,所述第四喷嘴位于所述第二凸起的右侧面的中部,所述第四喷嘴的喷出口与烟气气流流出方向相同;
在所述第二凸起的内部还设有第二输送管道,在所述第二输送管道的顶端和中间各设置有一段连接管,分别与所述第三喷嘴和第四喷嘴连接,所述第二输送管道的底端贯穿所述团聚管道的底部延伸至所述团聚管道的外部,并与第二液泵连接,所述第二液泵与所述第二储液室连接,所述第二储液室用于储存雾化的团聚促进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喷嘴和第二喷嘴的喷出量体积比为3~5:1,所述第三喷嘴和第四喷嘴的喷出量体积比为3~5: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与第二凸起的间距为所述团聚管道的管径的0.8~1.2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在竖直方向的高度为所述团聚管道的管径的0.5倍,所述第二凸起在竖直方向的高度为所述团聚管道的管径的0.5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团聚促进剂由十二烷基苯璜酸钠、黄原胶、磷酸和水组成,在所述团聚促进剂中,十二烷基苯璜酸钠的浓度为0.481g/L,黄原胶的质量百分比浓度为0.05~0.15%,磷酸的体积百分比浓度为0.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团聚促进剂的总喷出量占烟气流量的体积百分比为0.05~1%。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促进燃煤烟气中超细颗粒物团聚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产生的雾滴平均粒径约为5~30μm,所述喷嘴为第一喷嘴、第二喷嘴、第三喷嘴或第四喷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