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包括电动车本体、装于电动车本体上的车轮、驱动车轮转动的驱动系统和对驱动系统提供动力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发电系统和自动电器控制系统,所述电源系统包括至少两个电池组,各个电池组分别与驱动系统之间构成可接通或断开的多个放电电路,且各个电池组分别与发电系统之间构成可接通或断开的多个充电电路;所述自动电器控制系统可控制放电电路和充电电路的接通或者断开,并对各个电池组的充电或放电状态进行切换;所述发电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发电机,所述发电机装于所述电动车本体上且发电机的转轴上装有摩擦轮,摩擦轮与所述车轮之间摩擦传动配合或者分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本体上设有用于装配所述发电机的分离机械系统,分离机械系统驱动所述摩擦轮与所述车轮之间摩擦传动配合或者相互分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机械系统包括滑动设于所述电动车本体上的承载座,所述承载座上装有所述电动机且承载座配设有驱动其滑动的电动伸缩杆,电动伸缩杆连接有驱动其伸出或者回缩的分离控制电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控制电路包括延时开关和正反转控制器,所述电动伸缩杆、延时开关和正反转控制器依次连接并形成通路,且正反转控制器的控制端与所述自动电器控制系统电连接,正反转控制器的输入端与所述放电电路接通;所述电动车本体上设有第一感应元件和第二感应元件,第一感应元件和第二感应元件分别受装于电动车本体上的制动踏板和换挡把手控制;第一感应元件和第二感应元件用于反馈刹车制动信号和倒挡信号至所述自动电器控制系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系统还包括多个逆变升压电源系统,各个逆变升压电源系统分别与各个发电机连接,逆变升压电源系统的输出端连接有转化器,转化器与所述自动电器控制系统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电器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和多个电压监测模块,各个电压监测模块用于分别监测各个所述电池组的电压值,且各个电压监测模块均与所述控制器通信连接,控制器与所述转化器连接;所述控制器能够分别接收多个所述电压检测模块所检测的电压值并根据所述电压值来控制相应的所述电池组在充电或者放电状态之间切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电池组均具有两个接口,一个为市电充电接口,另一个为连接所述自动电器控制系统的充放电接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设有两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本体为电动汽车;所述发电机设有四个,其中两个对称设于所述电动汽车的左后轮两侧,另外两个对称设于所述电动汽车的右后轮两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纯高速电动车轮胎摩擦力的再生发电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轮为软质胶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