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顶部竖直设置有支撑杆(6),所述支撑杆(6)的中下部水平设置有旋转杆(7),所述旋转杆(7)的中部设置有贯穿孔,所述支撑杆(6)穿过所述贯穿孔且所述支撑杆(6)、旋转杆(7)连接处设置有第一驱动机构(9)以使得所述旋转杆(7)能够绕所述支撑杆(6)的轴向转动;所述支撑杆(6)的底部向下铰接有两个夹持杆(17),两个所述夹持杆(17)的底部之间设置有第一弹簧(18),所述支撑杆(6)上还水平设置有固定杆(15),所述固定杆(15)位于所述旋转杆(7)、夹持杆(17)之间,所述夹持杆(17)的顶部连接有驱动杆(16)且所述驱动杆(16)的顶部固定于所述固定杆(15)上;所述旋转杆(7)的两端竖直向下设置有夹紧杆(10),所述夹紧杆(10)能够沿着所述旋转杆(7)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所述夹紧杆(10)的底部交叉轴接有两个转动杆(11),所述转动杆(11)向内的一端设置有抛光片,所述转动杆(11)向外的一端上设置有固定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15)上设置有螺纹孔,所述驱动杆(16)为螺纹杆,所述驱动杆(16)贯穿所述螺纹孔且所述驱动杆(16)的顶部设置有螺母(1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11)向内的一端之间设置有第二弹簧(13),所述转动杆(11)向外的一端之间通过卡扣杆(12)连接,所述卡扣杆(12)上设置有多个卡扣以能够固定所述转动杆(1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11)向内的一端上设置有卡槽(14),所述抛光片固定于两个所述卡槽(14)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杆(10)的顶部设置有贯穿槽,所述旋转杆(7)的顶部设置有导轨,所述旋转杆(7)通过所述贯穿槽,所述夹紧杆(10)的顶部设置有第二驱动机构(20)以驱动所述夹紧杆(10)能够沿着所述旋转杆(7)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竖直杆(4)和位于所述竖框(4)的顶部的水平杆(5),所述支撑杆(6)设置于所述水平杆(5)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杆(5)的两端设置于通孔,所述水平杆(5)通过通孔固定于所述竖直杆(4)上,所述水平杆(5)上还设置有第三驱动机构(8)以使得所述水平杆(5)能够沿着所述竖直杆(4)上下往复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6)的底部设置有基座(1)和支撑座(2),所述支撑座(2)位于所述基座(1)的顶部,待打磨工件(3)能够放置于所述支撑座(2)的顶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9)、第二驱动机构(20)、第三驱动机构(8)各自独立地选自电机、气泵或液压泵。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可调式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杆(17)的底部套设有海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