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下水道内两侧位置处的排架,该下水道是指地库入口或出口处用于排水的下水道,车辆经过时必然碾压过下水道的上方,所述排架的底部焊接设置有多根支撑用的支撑件,该支撑件的下端接触下水道的内底部,所述排架靠近下水道内壁的那一侧面处焊接有多根浇筑杆,浇筑杆被浇筑在地面内,在两侧所述排架之间支撑有多个可拆卸的挡排框,所述挡排框的前、后侧面处均设置有退让槽,在所述挡排框的前端面处纵向贯穿设置有方孔,所述方孔贯通两侧的所述退让槽,在所述排挡框的内侧设置有多根对应所述方孔的挡排杆,所述挡排杆的端面上开设有对应所述方孔的第一方孔,在所述方孔与所述第一方孔之间配合有一内杆,该内杆契合所述方孔和第一方孔,内杆的两端机加工有螺纹部分,该螺纹部分延伸至所述退让槽内,通过所述螺纹部分配合有螺母,该螺母限位在所述退让槽内,所述挡排杆的上端面与所述挡排框的上端面齐平,挡排框的上端面低于地面1mm 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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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件为钢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杆为实心结构,内杆采用Q235材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挡排杆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二方孔,第二方孔位于所述第一方孔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在螺杆部分上套设一橡胶材质的垫片,垫片被挤压在所述螺母与退让槽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排挡框的内前、后侧壁处对应设置有四个槽口,槽口在所述排挡框的上方形成插口,通过该插孔向下装配有一挡杆,该挡杆经由插口后进入至槽口内,在所述排挡框的左右两侧位置处均设置有多个安装孔,通过该安装孔在相连的两个排挡框之间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穿过所述安装孔后与所述挡杆相抵,所述弹簧被压缩在两根所述挡杆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所述槽口与所述插口之间形成一个错位面,当所述挡杆进入至插口内后,所述挡杆被限位在该错位面的下方,当挡杆未克服弹簧的弹力的情况下,无法向上通过插口取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挡杆上设置有对应所述弹簧用的凹孔,凹孔的深度为1mm 1.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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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排挡框之间的间距为5mm 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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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下水挡排,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排框为Q235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