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船舶的甲板养护装置,其特征为,包括壳体,壳体中设有养护机构;
壳体包括顶壁和侧壁,顶壁固定在侧壁的顶端,侧壁上设有转轮;
养护机构包括基座,基座的一端面上设有涂覆机构、基座的另一端面上设有抛光机构;
涂覆机构包括涂覆机构底座,涂覆机构底座上设有多个圆弧形结构的第一开口槽,每个第一开口槽中可转动的设有一个涂覆辊,涂覆机构底座上还设有第一存储腔,第一存储腔中设有液蜡,第一存储腔通过第一通道与第一开口槽相连通,第一通道为圆台形结构,第一通道位于第一开口槽一侧的内径大于第一通道位于第一存储腔一侧的内径;
涂覆辊包括涂覆辊体,涂覆辊体上包覆设置一层涂覆层,涂覆层上向涂覆辊体凹陷的 设有第一凹槽,第一凹槽延涂覆辊体轴向设置,多个第一凹槽成圆周状均匀布设在涂覆辊体的外壁上,第一凹槽的深度大于涂覆层的厚度,第一凹槽的截面形状为等腰梯形结构,涂覆层以泡沫橡胶为材料制成;
抛光机构包括抛光机构底座和旋转底座,抛光机构底座上设有一圈滑槽,旋转底座上设有一圈圆环形结构的滑块,滑块插入式的设置在滑槽中,滑块的内壁上设有齿条,基座上设有第一电机,第一电机的传动轴上设有传动齿轮,传动齿轮与齿条相啮合,第一电机控制传动齿轮旋转,从而使旋转底座可在抛光机构底座上进行自转;
旋转底座上两两相互垂直的共设有四个圆弧形结构的第二开口槽,四个第二开口槽中 分别可转动的设有第一抛光辊、第二抛光辊、第三抛光辊和第四抛光辊,第一抛光辊、第二抛光辊、第三抛光辊和第四抛光辊均包括抛光辊体,抛光辊体上包覆设有两个抛光层,第一抛光辊的两个抛光层之间设有第一齿轮、第二抛光辊的两个抛光层之间设有第二齿轮、第三抛光辊的两个抛光层之间设有第三齿轮、第四抛光辊的两个抛光层之间设有第四齿轮;
第一齿轮通过链条与设置在其上方的第五齿轮相连,第二齿轮通过链条与设置在其上 方的第六齿轮相连,第三齿轮通过链条与设置在其上方的第七齿轮相连,第四齿轮通过链 条与设置在其上方的第八齿轮相连;
第五齿轮通过链条与第九齿轮相连,第七齿轮通过链条与第十齿轮相连,第九齿轮和 第十齿轮同轴的固定在传动轴上,传动轴的两端分别设有一个换向齿轮组,换向齿轮组包括第十一齿轮,第十一齿轮上同轴的固定第十二扇形齿轮,第十二扇形齿轮与第十三扇形齿轮相啮合,第十三扇形齿轮上同轴的设有第十四齿轮,第十四齿轮的旋转方向与第十一齿轮的旋转方向垂直,位于传动轴两端的第十四齿轮分别通过链条与第六齿轮和第八齿轮相连;
传动轴上设有一个第十五齿轮,第十五齿轮通过链条与固定在第二电机上的第十六齿轮相连,第二电机控制第一抛光辊、第二抛光辊、第三抛光辊和第四抛光辊同时进行转动;
抛光机构底座和涂覆机构底座分别固定在基座的上下两个端面,基座的两个侧面上分别设有至少一个转轴,转轴固定在转盘上,转盘的外周设有齿条,转盘可转动的固定在侧壁上,齿条与第十七齿轮相啮合,第十七齿轮固定在第三电机上,第三电机固定在壳体上,第三电机控制养护机构翻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舶的甲板养护装置,其特征为,第一开口槽和第二开口槽的截面形状均为优弧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舶的甲板养护装置,其特征为,抛光层以海绵为材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船舶的甲板养护装置,其特征为,第二开口槽的内侧设有第三开口槽,第三开口槽中可转动的设有第五抛光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