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摄像模组,用于具有柔性显示屏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模组包括具有镜头组件的摄像头模块、传动机构及驱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与所述驱动机构驱动连接,以带动所述全面屏移动终端内部设有的柔性显示屏卷曲而使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暴露或带动所述全面屏移动终端内部设有的柔性显示屏伸直而使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遮蔽,所述传动机构包括柔性连接带、活动架及卷筒,所述柔性连接带贴附于所述柔性显示屏,所述卷筒的中部贴附有所述柔性连接带;所述活动架与所述卷筒对应连接,且与所述驱动机构活动连接;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和螺杆,所述驱动电机通过所述螺杆与所述活动架连接,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固定于所述全面屏移动终端的相对的两齿板和与所述齿板相啮合的相对的两第一齿轮,所述活动架与所述两齿板滑动连接,所述卷筒通过所述两第一齿轮与所述两齿板活动连接,且每一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活动架连接,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所述活动架相对于所述两齿板滑动,所述活动架在滑动时带动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卷筒转动,所述卷筒和所述柔性连接带均位于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的正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块固定设置在所述全面屏移动终端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块和所述传动机构均设置在所述全面屏移动终端的其中一个角落,当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暴露时,所述传动机构带动所述柔性显示屏的对应角落卷曲。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块和所述传动机构均设置在所述全面屏移动终端的同一侧,当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暴露时,所述传动机构带动所述柔性显示屏于靠近所述摄像头模块的对应侧卷曲。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呈C字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的中部开设供所述螺杆穿过的螺孔,所述驱动电机控制所述螺杆插设在所述活动架的螺孔内的长度而限制所述活动架相对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的移动范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包括两相对的滑动部,每一所述齿板开设对应收容所述滑动部的滑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板包括限制所述活动架的滑动部移动范围的限位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包括限位块或限位槽,所述活动架的滑动部设置与所述限位块或限位槽相匹配的限位槽或限位块。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还包括所述第一齿轮夹设在所述齿板和所述活动架的卷筒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筒的两端设有与所述第一齿轮相啮合的两第二齿轮,以使所述第一齿轮的转动带动所述第二齿轮转动,所述两第二齿轮活动连接于所述活动架。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的两末端部开设相对的两第一连接孔和两第二连接孔,所述第一齿轮的一侧沿轴向凸设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二齿轮于背离所述卷筒的一侧沿轴向凸设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插设在所述第一连接孔内,所述第二连接杆插设在所述第二连接孔内,所述第一连接孔位于所述第二连接孔的下方,且所述第一连接孔较所述第二连接孔靠近所述齿板。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活动架相对所述齿板朝所述驱动机构活动时,所述第一齿轮带动所述第二齿轮转动,且所述第二齿轮带动所述卷筒转动而使所述柔性显示屏发生卷曲。
14.一种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摄像模组、柔性显示屏及保护层,所述摄像模组设置于所述壳体内,所述柔性显示屏设置在所述摄像模组上,所述保护层设置在所述柔性显示屏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层包括透明区和非透明区,所述透明区正对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全面屏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关闭时,所述保护层的透明区通过所述柔性显示屏遮蔽所述镜头组件;当所述摄像头模块的镜头组件启动时,所述柔性显示屏卷曲且所述镜头组件暴露于所述保护层的透明区,卷曲后的所述柔性显示屏的转角部分及贴近所述摄像头模块周缘的界面和所述保护层的非透明区均呈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