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租装置包括共享容器、出租端设备、通信链路和管理设备;所述出租端设备存贮未租出的共享容器和归还的共享容器;所述共享容器设有识别标签、智能锁、交互模块和控制模块;所述智能锁与控制模块相连;所述控制模块经通信链路与管理设备通讯;所述识别标签处记载有容器识别码,当出租时,使用者以容器识别码从管理设备处获取与容器对应的使用凭据;所述使用凭据包括认证凭据和权限凭据,所述权限凭据包括智能锁和交互模块的使用权限;所述管理设备向与容器识别码对应的共享容器下发使用凭据,当使用者在共享容器的交互模块处以使用凭据认证登录后,使用者获取权限凭据所限定的容器使用权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容器为带有盒盖、盒身和贮电模块的容置盒;所述交互模块包括信息屏;所述智能锁设于盒盖处以控制盒盖的启闭;所述控制模块与智能锁、信息屏和控制模块相连;所述信息屏为设于盒面的低能耗屏幕;所述识别标签为可供移动设备识别的标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设备与控制模块通讯以控制智能锁的启闭,当使用者需开启智能锁时,以远程通讯方式向管理设备提出开锁请求,管理设备对开锁请求进行身份验证并通过后再远程开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标签包括非接触电子标签和容置盒处印刷的二维码,所述非接触电子标签和容置盒二维码均记载容置盒的唯一身份识别码;所述信息屏为电子墨水屏或点阵屏,所述非接触电子标签包括NFC标签、RFID标签、wifi识读标签或蓝牙识读标签,所述智能锁为智能电子锁,容置盒盒身处设有充电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租端设备包括出租机,所述出租机包括机箱、扫描机构、电子标签读取器、吸盘架、吸盘、出借向轨道车机构、归还向轨道车机构;所述容置盒收纳于机箱内;当出租机向外输出供出租用的容置盒时,容置盒经出借向轨道车机构、吸盘送出,并在机箱内的送出过程中接受电子标签读取器的识别标签读取作业,出租机把识读数据与归还人员身份信息关联并上传至远程管理设备;当出租机收入归还的容置盒时,归还的容置盒经吸盘、归还向轨道车机构收纳入机箱内,处于归还状态的容置盒在机箱内的收纳过程中接受电子标签读取器的识别标签读取作业,以及扫描机构对容置盒的扫描作业;收纳过程识读的标签数据上传至远程管理设备作为结算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使用者租用容置盒的步骤包括以下步骤;
A1、在出租端设备处登记租用人员信息并获取容置盒,或是从他人处获取未出租的容置盒;
A2、使用者以移动设备APP认证登录远端管理设备;
A3、使用者以移动设备APP的租用模块扫描容置盒的识别标签;
A4、远端管理设备向使用者通告租金额和押金额;
A5、使用者支付费用,远端管理设备向容置盒下发使用凭据,并把使用凭据同步推送给使用者;
A6、使用者以使用凭据在容置盒处进行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智能锁解锁,使用者可开启容置盒。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使用者归还容置盒的步骤包括以下步骤;
B1、出租方收取使用者归还的容置盒并记录人员身份,并以出租端设备扫描容置盒,获取容置盒的唯一身份识别码和容置盒的盒面状态;
B2、出租方以出租端设备向远端管理设备上传归还容置盒的识别码;出租端设备对容置盒功能状态进行检测,并把检测数据上传至远端管理设备;
B3、当归还的容置盒的状态符合预设标准时;远端管理设备向使用者返还押金。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当使用者需把容置盒转租给他人时,双方按以下步骤进行;
C1、转租方和要租方通过移动设备APP在管理设备的管理平台处申请容置盒转租;
C2、转租方以移动设备APP扫描容置盒上的识别标签,向管理平台上报需转租的容置盒身份识别码;
C3、需转租的容置盒以包裹形式或面交方式,交付给要租方;
C4、要租方扫描容置盒上的识别标签,向管理平台上报已收到的容置盒身份识别码;
C5、管理平台变更容置盒的租方信息并下发至容置盒。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盒设有插槽与出租端设备的数据插头配合,当插头插入插槽后,插头的触片和插槽触片形成数字连接,出租端设备通过数据插头读取容置盒的身份识别码和电池电量。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共享容器的自动出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租机上设有可供扫描识别的出租机序号标签;容置盒内设有无线充电模块,出租机内设有无线充电板;当容置盒置于无线充电板上时,出租机以无线充电板对容置盒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