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S1、采集广告合约期的主播房间每日的在线时长信息,和推广广告时的同时在线人数信息、弹幕数量信息、播放广告时间信息以及截图信息,并将所有上述信息作为评价因子;
S2、基于所述评价因子,获得单日广告效果分;以及S3、基于广告合约期内每天的单日广告效果分,获得广告合约期的广告效果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包括:S2.1、基于所述评价因子,获得广告效果参数;以及S2.2、基于所述广告效果参数,获得所述单日广告效果分;
其中,所述广告效果参数包括:弹幕系数、人气系数、直播时间权重、直播总时长、平均人气值、广告行为系数、假日系数以及播放广告时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1包括:基于所述截图信息,获得所述广告行为系数。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1还包括:将自然日划分为多个用于展示收看直播热度的时间段;以及基于所述播放广告时间信息和时间段,获得直播时间权重。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1还包括:基于推广广告时,每小时的同时在线人数信息,获得平均同时在线人数;以及基于所述平均同时在线人数,获得所述人气系数。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1还包括:基于推广广告时,每小时的弹幕数量信息,获得平均弹幕数量信息;以及基于所述平均弹幕数量信息,获得所述弹幕系数。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2中单日广告效果分SW的计算公式为:其中,W为直播时间权重,TA为直播总时长,α为人气系数,β为弹幕系数,R为平均人气值,TM为假日系数,B为广告行为系数,TB为播放广告时长。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包括:将广告合约期内的所有单日广告效果分求和,获得本次广告合约的广告效果分。
9.一种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评价因子获得模块,用于采集广告合约期的主播房间每日在线时长信息,和推广广告时的同时在线人数信息、弹幕数量信息、播放广告时间信息以及截图信息,并将所有信息作为评价因子;
单日广告效果模块,与所述评价因子获得模块连接,用于基于所述评价因子,获得单日广告效果分;以及总评价模块,与所述单日广告效果模块连接,用于基于广告合约期内每天的单日广告效果分,获得广告合约期的广告效果分。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广告投放主播房间的效果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单日广告效果模块包括:效果参数单元,用于基于所述评价因子,获得广告效果参数;以及单日广告效果单元,用于基于所述广告效果参数,获得所述单日广告效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