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具有壳体以及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照明装置;
所述壳体上设有出光口;所述照明装置具有提供光源的灯体、与所述灯体电性连接的开关以及罩设于所述灯体外侧的灯罩;
所述开关设置于所述灯罩靠近所述灯体的一侧;所述灯罩具有通过所述出光口露置于所述壳体外部的出光面,所述灯罩可受力而运动至抵持于所述开关或相对所述开关远离;
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基板,所述基板设置于所述灯罩远离所述出光面的一侧,所述灯体以及所述开关均设置于所述基板上;
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设置于所述基板上的支撑件;
所述支撑件朝向所述灯罩凸设有支撑段,所述灯罩侧壁设有限位凹槽;所述支撑段插设于所述限位凹槽中;
所述支撑件具有连接段以及从连接段一侧凸设的支撑段,所述支撑段相对连接段凸出的长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限位凹槽的深度,所述支撑段在插入至限位凹槽中时可沿着限位凹槽的延伸轨迹相对灯罩来回运动;
所述照明装置还具有弹性复位件,所述弹性复位件设置于所述限位凹槽内,并支撑于所述支撑段靠近所述出光面的表面与所述限位凹槽内壁面之间,以使所述灯罩远离所述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具有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所述开关以及所述灯体相连,用于记录所述开关的按压总数,以在所述按压总数为奇数时打开所述灯体,在所述按压总数为偶数时熄灭所述灯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具有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所述开关以及所述灯体相连,用于记录所述开关单次按压时间,以在所述单次按压时间不少于预设时间时控制所述灯体打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具有盖设于所述出光口上的盖体;所述盖体包括与所述出光口形状相适应的盖板,以及从所述盖板周缘向外凸设的卡扣;
所述出光口边缘设置有与所述卡扣相适配的卡位,所述盖体盖设于所述出光口上时,所述卡扣卡设于所述卡位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凹槽螺旋绕设于所述灯罩周向;所述限位凹槽两端的开口宽度小于所述限位凹槽中间部分的开口宽度;
所述支撑段运动至所述限位凹槽两端时,所述支撑段与所述限位凹槽过盈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露置于所述壳体外部的一侧还凸设有转动部,所述转动部呈条状延伸于所述灯罩表面;旋转所述转动部,所述灯罩同步转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具有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所述开关以及所述灯体相连,用于在所述开关被按压时控制所述灯体打开,解除对所述开关的按压时控制所述灯体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