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排烟组件,用于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烟道部,所述烟道部开设有气体入口、风道及气体出口,所述风道连通所述气体入口及所述气体出口;
射流部,所述射流部包括位于所述风道外的气流入口及位于所述风道内的喷射部,所述喷射部呈环形,所述喷射部开设有射流口,所述射流口呈环形,所述射流口连通所述气流入口,所述射流口朝向所述气体出口;
所述喷射部与所述风道的内壁隔开并形成有第一通道,所述喷射部的中部开设有连通所述气体入口及所述气体出口的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射流口均围绕所述第二通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射部相对于所述气体入口靠近所述气体出口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射部开设有连通所述气流入口及所述射流口的气流通道,所述气流通道沿所述气流入口向所述射流口方向渐缩变化。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道沿靠近所述气体入口的一侧向靠近所述气体出口的一侧渐缩变化,所述第二通道靠近所述气体入口的内壁形成有导流面,所述导流面为向所述第二通道内凸起的光滑的曲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面的曲率连续。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道部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连接部、第二连接部、第三连接部和第四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开设有所述气体入口,所述第四连接部开设有所述气体出口,所述风道贯穿所述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和所述第四连接部;
所述第二连接部呈从所述第一连接部向所述第三连接部方向渐缩变化的结构,所述射流口位于所述第二连接部内,所述第四连接部呈远离所述第三连接部方向渐扩变化的结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呈圆台状,所述喷射部与所述第二连接部同轴设置。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呈圆台状,所述第三连接部呈圆柱体状,所述第四连接部呈圆台状,所述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部和所述第四连接部同轴设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示射流口呈环形缝隙状,所述射流口的开口的宽度范围在0.5~5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组件包括风机及连通管,所述连通管连接所述风机及所述气流入口,所述风机和所述连通管位于所述烟道部外。
11.一种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排烟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