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所述分量载波用于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过程,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所述一个分量载波对应的信道质量信息;
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一个无线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
获取所述一个无线承载对应的剩余业务数据包长度,所述剩余业务数据包长度为待下行传输的业务数据长度;
确定将所述剩余业务数据包长度作为分母以及将所述下行传输速率作为分子的比值;
根据所有无线承载的所述比值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一个无线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包括以下步骤: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对于所述业务数据的调制编码方式;
根据所述调至编码方式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所有无线承载中的任一个无线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对于所述业务数据的调制编码方式,包括以下步骤: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噪比;
根据所述信噪比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对于所述业务数据的调制编码方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有无线承载的所述比值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包括以下步骤:对所有用于所述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过程的无线承载的所述比值进行累加以获取等效负载时间和;
对所述等效负载时间和进行量化处理以获取所述等效负载时间。
5.一种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方法,所述分量载波用于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过程,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计算用于所述业务数据下行传输的其他分量载波对应的等效负载时间;
选取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和所有所述其他分量载波对应的等效负载时间中的最小等效负载时间;
确定所述最小等效负载时间对应的分量载波以进行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获取新业务数据;
将所述新业务数据和原始业务数据作为业务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获取所述新业务数据后,确定待用于所述业务数据下行传输的第一分量载波和第二分量载波;
根据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计算所述第一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前的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以及所述第二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后的第二等效负载时间;
根据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方法计算所述第一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后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以及所述第二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后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
判断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的大小关系;
在判定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小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时,判断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的大小关系;
在判定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时,判断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是否大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
在判定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大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时,确定以所述第二分量载波进行所述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
8.一种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所述分量载波用于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过程,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一个分量载波对应的信道质量信息;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一个无线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
所述获取单元还用于,获取所述一个无线承载对应的剩余业务数据包长度,所述剩余业务数据包长度为待下行传输的业务数据长度;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确定将所述剩余业务数据包长度作为分母以及将所述下行传输速率作为分子的比值;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所有无线承载的所述比值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对于所述业务数据的调制编码方式;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调至编码方式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所有无线承载中的任一个无线承载的下行传输速率。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道质量信息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信噪比;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信噪比确定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对于所述业务数据的调制编码方式。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还包括:累加单元,用于对所有用于所述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过程的无线承载的所述比值进行累加以获取等效负载时间和;
量化单元,用于对所述等效负载时间和进行量化处理以获取所述等效负载时间。
12.一种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系统,所述分量载波用于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过程,其特征在于,包括:计算单元,用于根据如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计算用于所述业务数据下行传输的其他分量载波对应的等效负载时间;
选择单元,用于选择所述一个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和所有所述其他分量载波对应的等效负载时间中的最小等效负载时间;
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最小等效负载时间对应的分量载波以进行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新业务数据;
合并单元,用于将所述新业务数据和原始业务数据合并作为业务数据。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在获取所述新业务数据后,确定待用于所述业务数据下行传输的第一分量载波和第二分量载波;
所述计算单元还用于,根据如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计算所述第一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前的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以及所述第二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后的第二等效负载时间;以及用于根据如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计算所述第一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后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以及所述第二分类载波在获取所述新业务后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
所述负载均衡系统,还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的大小关系;以及用于在判定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小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时,判断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的大小关系;以及用于在判定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时,判断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是否大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在判定所述第一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三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大于所述第二等效负载时间与所述增加的第四等效负载时间的时间和时,确定以所述第二分量载波进行所述业务数据的下行传输。
15.一种负载均衡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分量载波的等效负载时间的计算系统。
16.一种基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2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业务数据在下行传输过程的负载均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