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净化方法,其特征是:使用配位键合金属酞菁的活性炭材料吸附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吸附饱和后加热处理,利用空气中的氧气对活性炭材料进行再生处理,或直接将被污染的空气通过配位键合金属酞菁的活性炭材料,使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被催化分解,活性炭材料得以再生并可以重复使用;所述活性炭材料上接枝有配位基团,所述配位基团是硫酚、硫醇中的至少一种;所述金属酞菁的中心金属离子是铁离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净化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活性炭材料为颗粒或纤维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净化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活性炭材料上配位键合金属酞菁的质量百分含量在0.01%~2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净化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活性炭材料上配位键合金属酞菁的质量百分含量为0.1%~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净化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活性炭材料的再生处理温度为40℃~20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空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净化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活性炭材料的再生处理温度为7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