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撞击式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刚性杆(4)、撞击装置(5)、传动系统(3)、用于通过传动系统(3)带动撞击装置(5)撞击核桃树的动力装置(2)、用于控制动力装置(2)的开关及输出轴转速的控制器(1)、以及用于夹持在核桃树上的夹持装置(6);
所述控制器(1)与动力装置(2)的控制端相连接,动力装置(2)的输出轴通过传动系统(3)与撞击装置(5)的驱动器(52)相连接,撞击装置(5)及夹持装置(6)均固定在刚性杆(4)上;
所述撞击装置(5)包括箱体(51)、平底从动杆(53)、弹簧(54)、橡胶块(55)、以及驱动平底从动杆(53)往复运动的驱动器(52),箱体(51)固定在所述刚性杆(4)上,箱体(51)的一侧开设有孔,橡胶块(55)与平底从动杆(53)的顶部相连接,平底从动杆(53)的顶部穿过所述箱体(51)上的孔伸出到箱体(51)外,弹簧(54)的一端与平底从动杆(53)底部的上表面相连接,另一端与箱体(51)的内壁相连接,驱动器(52)与动力装置(2)的输出轴通过传动系统(3)相连接;
所述夹持装置(6)为弧形钩;
还包括与刚性杆(4)相连接的圆弧垫块(7),圆弧垫块(7)包括圆弧橡胶垫块(72)、以及用于夹持在核桃树上的刚性圆弧板(71),圆弧橡胶垫块(72)固定于刚性圆弧板(71)的内侧,刚性圆弧板(71)的外侧与刚性杆(4)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撞击式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器(52)为凸轮机构、曲柄滑块机构、摆动导杆机构、液压的驱动器或气动的驱动器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撞击式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装置(2)为汽油机、电动机或柴油机中的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撞击式核桃采摘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与动力装置(2)的控制端通过无线通信的方式或有线通信的方式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