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集群计算机系统的投票仲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当所述集群计算机系统发生分裂时,根据所述分裂后子集群内节点上的资源票数和节点票数为分裂后合法子集群的确定进行仲裁以使所述仲裁得到的合法子集群继续提供服务,其中所述资源票数可根据节点上运行的应用资源的启动时间进行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裂后子集群内节点上的资源票数的设置步骤包括:资源启动单元启动所述节点上的应用资源;
监测单元通过监测脚本监测所述应用资源的启动时间;
资源投票分数设置器根据监测得到的启动时间设置所述应用资源的资源票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得到的启动时间越长,所述资源投票分数设置器为所述应用资源设置的资源票数越高。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资源包括甲骨文数据库应用资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通过监测脚本获取所述应用资源的业务量,当所述业务量超过预定的阈值时,资源投票分数设置器为所述应用资源重新设置资源票数。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群计算机系统包括双节点高可用集群计算机系统。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分裂后子集群内节点上的资源票数和节点票数为分裂后合法子集群的确定进行仲裁以使所述仲裁得到的合法子集群继续提供服务包括:通过比较所述双节点高可用集群计算机系统内两节点上的资源票数确定出具有最大资源票数的节点,将确定出的具有最大资源票数的节点作为合法子集群以使所述合法子集群继续提供服务。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群计算机系统包括含三个以上节点的高可用集群计算机系统。
9.一种用于集群计算机系统的投票仲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仲裁模块,用于当所述集群计算机系统发生分裂时,根据所述分裂后子集群内节点上的资源票数和节点票数为分裂后合法子集群的确定进行仲裁以使所述仲裁得到的合法子集群继续提供服务,其中所述资源票数可根据节点上运行的应用资源的启动时间进行设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资源票数设置模块,具体包括:资源启动单元,用于启动所述节点上的应用资源;
监测单元,用于通过监测脚本监测所述应用资源的启动时间;
资源投票分数设置器,用于根据监测单元监测得到的启动时间设置所述应用资源的资源票数。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单元监测得到的启动时间越长,所述资源投票分数设置器为所述应用资源设置的资源票数越高。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资源包括甲骨文数据库应用资源。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单元,还用于通过监测脚本获取所述应用资源的业务量,当所述业务量超过预定的阈值时,启动资源投票分数设置器为所述应用资源重新设置资源票数。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群计算机系统包括双节点高可用集群计算机系统。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仲裁模块用于实现:通过比较所述双节点高可用集群计算机系统内两节点上的资源票数确定出具有最大资源票数的节点,将确定出的具有最大资源票数的节点作为合法子集群以使所述合法子集群继续提供服务。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群计算机系统包括含三个以上节点的高可用集群计算机系统。